NMPA·采集于· 2026-07-25
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四)
摘要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就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已注册备案产品补充资料和主动注销等常见问题作出解答。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自2022年起实施统一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需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提交年度报告,逾期不改正的将取消备案;旧平台备案产品需补充填报资料,未完成的不得继续生产、进口;备案人主动注销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被监管部门取消备案的产品自取消之日起不得上市销售、进口。解答旨在规范管理、清理僵尸产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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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MPA · nmp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