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
国家药监局提供数据查询平台,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注册、备案、生产、经营、抽检等信息,供公众和行业在线检索。
追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发布的化妆品法规、注册备案、监管与执法信息。
国家药监局提供数据查询平台,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注册、备案、生产、经营、抽检等信息,供公众和行业在线检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统一的数据查询平台,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多类产品的注册、备案、生产、经营、抽检等监管信息,方便公众和行业查询官方数据。
国家药监局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并开放企业信息资料管理模块;5月1日起开放普通化妆品备案和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模块,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zwfw.nmpa.gov.cn,同时提供用户手册。旨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保障化妆品监管法规实施。
自2021年4月30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中的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备案管理模块正式开放使用。
2021年,国家药监局与印尼食品药品管理局签署《关于药品和化妆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药品和化妆品监管领域开展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共同保护和促进两国公众健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8月6日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七章六十六条,细化了化妆品生产许可、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要求,突出对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及网络经营、美容美发机构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明确注册人备案人留样、延伸检查等制度,并对生产许可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健康。
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国家药监局召开全国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暨化妆品典型案件查办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并交流典型案件查办经验。
2022年12月9日,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研讨会召开,会议围绕化妆品监督抽检相关工作进行研讨。
国家药监局于2022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基本数据集》等5个化妆品信息化标准,覆盖生产许可、注册备案等环节,统一数据采集标准,促进跨层级数据交换与整合,填补了化妆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空白。
国家药监局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化妆品行业座谈会,听取业界对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讨论原料管理、标签标识、动物替代试验、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审评和备案管理等议题。副局长黄果强调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条例》,筑牢安全底线,推进高质量发展,并完善行业沟通机制。
2022年国家药监局组织全国化妆品监督抽检,共抽检11类化妆品20368批次,19880批次符合规定,合格率97.60%。抽检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经营者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报告发布于2023年3月22日。
2023年3月27日,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广东召开,会议总结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2023年5月22日,2023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办,由国家药监局指导,京津冀三地药监局联合承办。本届宣传周主题为“安全用妆,共治共享”,旨在以《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宣传贯彻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雷平赴四川和西藏调研化妆品监管及援藏工作。
国家药监局召开工作视频会,部署化妆品备案管理智能化转型工作。
2024年,国家药监局组织全国化妆品抽检,共抽检21362批次,合格20889批次,合格率97.79%,重点抽检宣称祛痘、牙膏、普通护肤、彩妆、祛斑美白、儿童等12类产品,其中6类产品合格率超99%。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经营者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5月22日至23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在上海出席由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主办的化妆品国际法规比较专题报告会,并到自然堂、创元、巴斯夫、欧莱雅等企业调研。徐景和强调,药监部门将加快推进我国从制妆大国向制妆强国跨越,采取更有效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等目标。
2025年5月28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在北京调研,走访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华熙生物合成生物科学馆、安德普泰护肤品创新研发中心,了解化妆品高质量发展和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强调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药监局建立《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并即日起动态更新。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备案的N-乙酰神经氨酸和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备案的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纳入目录Ⅱ。目录I更新包括不再保留“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规范部分原料中英文名称、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调整备注内容。